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税总发布新规 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告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税总发布新规 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告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时间:2024-12-26 11:37:08 来源:读书种子网 作者:娱乐 阅读:639次

­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蔡岩红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税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未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发布法依

­  《办法》规定,新规性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外,起草部门应当采取书面、网上征求意见,规范告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未经公据在审查环节实行有件必备、得作有备必审、为执有错必纠,税总明确“对是否违法、违规减损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发布法依合法权利和利益,或者违法、违规增加其义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新规性文进一步保护纳税人权益。

­  《办法》在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上作出新规定。规范告“增加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环节中集体讨论决定的未经公据相关内容,明确应当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形和各环节中听取意见、强化监督等内容。得作”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执此次修订按照要求,通过制度性安排排除税收规范性文件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建立和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从税收角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  《办法》还新增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等相关内容,税总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各环节。

­  针对“政策执行存在差异”问题,《办法》增加了制定机关进行解释的具体情形,避免规范性文件理解和执行产生歧义。同时《办法》还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登记—审查—处理”的流程,细化登记程序和处理方式,进一步通过严把依法行政的制度关口,确保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符合“放管服”等各项改革工作的要求,以执法“一把尺子”的标准打造良好税收制度环境。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 2018小米年终家宴报名地址入口 小米年终家宴菜单菜名
  • 康得新早盘一度暴跌超3% 兴全基金受创难愈
  • 王化回应小米15屏幕混用问题:不会混用 仅由华星独供
  • 中国建筑上半年新签合同额11955亿元 同比增逾3成
  • 百度世界大会今日召开 李彦宏披露无人车量产路线图
  • 收评:沪指微涨0.39% 军工股保持强势
  • 赵薇狂砸30多亿买下万家文化咋回事?赵薇投资版图有多大?
  • 外汇局:6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923亿元
推荐内容
  • 显卡价格普遍大跌 中端卡只要1899元 双11攒机必看
  • 外汇局:6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923亿元
  • 港股通基金二季报持仓浮出水面 重仓这些板块
  • 吴秀波投资最新 吴秀波入股的公司拟25.5亿元收购永乐影视
  • G20贸易部长会啃下硬骨头:为贸易投资立新规
  • 社保入市最新消息 利好!社保基金投资蚂蚁金服 增值70亿元